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5日9:00—6月19日18:00。
审核时间
学生信息比对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6月19日。
流动人口学生审核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6月25日—6月27日,参与摇号未被录取的“三对口”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登记、审核,若原“三对口”对应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网上报名方式
点击进入:登陆“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渝北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及民转公学校三类不能兼报。
报名材料
(一)公办中小学入学
1.“三对口”学生入学
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对应学校予以录取。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由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及父母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录取。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填报如下信息: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2)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住房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工作证明(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截止2023年6月20日已在我区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并有在此期间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明细或纳税证明。
(4)法定监护人在渝北区的合法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为市外户籍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2023年6月20日前公安机关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2022年12月20日前办理的)。
3.学生转学
(1)“三对口”学生转学
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二)“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1.招生入学条件
(1)凡2021年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合法入读协议(包括有校区选择条款的协议),均按协议执行。
(2)划片和摇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符合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截止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须迁户入住满一年;自2021年6月10日起交易的二手房业主子女须迁户入住满五周年才能按“三对口”政策入学,迁户入住未满五周年的二手房业主子女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划入相应学校的楼盘,每户可解决符合“三对口”条件的1-2名业主子女入读(含首购住房1-2名业主子女及二手住房5年后1-2名业主子女)。
(4)参与摇号但未摇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若原“三对口”对应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2. 凡2021年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合法入读协议(包括有校区选择条款的协议)的业主子女及划片招生范围内的“三对口”适龄儿童、少年,持相关材料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直接到对应学校现场登记审核,不需登录系统网上报名。
3. “民转公”学校2023年秋季一律不接收转学生,符合“三对口”条件的转学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入学时,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