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温州瓯海中小学学生暑托班对象+上课时间+地点

教育百科2023-07-11 19:14:20未知

2023温州瓯海中小学学生暑托班对象+上课时间+地点

  2023年温州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对象+上课时间+地点

  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缓解瓯海区中小学生暑期“看护难”状况,引导和帮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促进友好儿童城市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实践课堂,快乐暑假。

  二、暑托对象

  2023年下半年在瓯海区就读二年级至九年级家庭管理有困难且有需求的学生。

  三、暑托原则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坚持学生全面发展;不组织学科培训、不授新课。

  四、暑托时间

  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分7、8月份各1期。

  第一期:7月10日-7月21日

  第二期:7月31日-8月11日

  工作日全天(双休日除外,实际日期由各校根据校情微调。)原则上托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学校可根据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

  为了让更多有需求的家庭享受爱心暑托班服务,1名学生原则上参加一期,若有强烈意愿的也允许报两期。

  五、暑托地点

  全区各镇街中小学都设立办班点,做到全区全覆盖,原则上每个中小学办班点每班不超过40人。如遇办班点报名总人数不足35人的,则取消该办班点;如办班点有班级报名人数不足35人的,办班点可视情况进行跨年级合班管理。寄宿制学校原则上不设办班点。(详见下方表格)

  2023年瓯海区“实践课堂”中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办班点一览表

  六、暑托管理

  向社会、学校招募志愿者,以教师及青年志愿者为主。

  每个办班点安排学校负责人1名,由所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担任。班主任每班1-2名,在职在编教师担任。志愿者每班1-2名,由共青团组织招募的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安保人员1-2名,由学校原安保人员负责。校医或保健医生1名,由学校原校医或学校联系区域内医院医生。

  七、暑托内容

  暑期托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看护服务,午餐午休服务,开放图书馆、阅览室,有组织地开展自主阅读、体育活动、社团活动,提供科技、体艺等拓展性课程服务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鼓励学校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原则上安排在“一早一晚”。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利用各级“互联网+教育”资源平台,力求组织形式多样,丰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学校要结合自身场所、设施等资源实际,制定明确的学生在校活动日程计划,提前向家长公开。共青团组织可协助开设“流动少年宫”“流动科技馆”以及相关课程。

  八、暑托收费

  每生每天收取50元,主要用于人员招募、后勤服务等管理成本;另外,每天收取15元用于学生午餐;每一期按照10天计算。对低保家庭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暑托费用予以适当减免。

  暑期托管服务费可使用财政往来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支付托管服务相关支出。对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教职工以课后服务工作补贴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在暑期托管服务收费中列支,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九、暑托报名

  原则上报名时间7月3日—7月7日。报名由学校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家长学生可根据居住地就近选择办班点线上报名,先报先得(具体报名流程由学校另行通知,家长可以咨询学校),报满截止。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放弃的,原则上不予退费。

  十、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要始终坚持人民为中心,充分认识暑期托管服务的意义。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政策和制度,建立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探索暑托服务的长效机制,形成具学校特色的暑托模式。要注重协同推进,充分协调各项资源,做好协调保障。

  (二) 健全机制,优化服务。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同时,鼓励家长投保学生平安险。

  (三) 明确职责,确保安全。各校要建立属地管理、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法治教育、疫情防控卫生教育和防溺、交通等安全教育。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落实防疫要求,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封闭管理。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方面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发生意外或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相关部门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托管服务期间,学生校外交通等安全工作责任由家长承担。

  (四) 强化监管,廉洁运行。教育主管部门加强暑期托管服务工的督导检查,对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上课、补课,以及违反规定收费、使用资金等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要做好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收费与支出等各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增加学生负担;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暑期托管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暑期托管名义乱收费。

  (五) 巡查评估,典型推广。各校严格落实暑期托管工作要求,开展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落实整改。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探索优秀的课程体系,做好成果展示,及时总结经验,积极选送案例,建设区域示范、典型服务模式,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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