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洲区
①6月5日-9日公示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名单。
②6月13日-19日安排拟录取的香洲户籍新生学位。按学位安排顺序,分三批次安排拟录取学校。家长查询到有拟录取学校结果的,可自行打印《拟录取回执》。
二、金湾区
①6月14日至6月20日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名单。
②6月23日公布符合入学资格的金湾户籍学生和市、区政策性照顾学生以及金湾区外珠海市内户籍学生学位安排。
三、斗门区
①6月15日-21日,公示符合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名单。
②6月21日,斗门区教育局按照核准结果,根据申请条件和学位情况,在斗门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户籍学生和港澳台籍人员子女、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名单。
四、高新区
6月20日-6月23日公示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及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五、横琴新区
①7月14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一批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月14日-7月18日。
②8月4日在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第二批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8月4日-8月8日。
六、鹤洲新区
6月5日-6月9日公示第一批户籍类拟录取学生。
6月12日- 6月16日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学生学位安排名单。
拓展材料
各区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人口信息管理部门对接,按照《关于建立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学位供给的通知》(珠府教督〔2019〕3号)要求,建立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对学位缺口较大的学区,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科学制定学位分配方案及学生分流安排方案,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