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惠州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考的考生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①惠州市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
②在惠州市工作(居住)的非惠州户籍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2023年1月—10月至少有1个月缴费记录的惠州市社保参保证明、惠州市有效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中任何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③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惠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高校和在惠单位开具的实习证明(盖章)。
④就读于惠州市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 由于考位有限,本 报考点优先接受满足以上四个条件之一的考生报考,请不符合本 报名点报名条件的考生选择其它高校或地市报考点报考。
3. 本 报考点不接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名;不接受需考设计绘图(6小时)专业的考生报名;不接受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
4. 在不违背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均可在本 报考点进行报名。
惠州学院报考点接受范围
(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惠州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的惠州考生。
选择我校报考点考试的考生报考单位必须为以上高校,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之一,并且在进行报名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惠州市户籍;
(2)就读于惠州市内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惠州市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学点在惠州市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
(4)工作或户口所在地是惠州市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
(5)在惠州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①在惠州市实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实习单位证明;②在惠州市工作的非惠州市户籍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我市的工作单位证明和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购买凭证;③教学点在惠州市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需提供由教学点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二)报考类别,满足之一: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管理类联考。请考生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
本考点咨询电话:0752-2529973/2529144(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