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第一小学、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第十五小学、南坛小学、下埔小学、南坛小学鼎峰分校、上排小学、光彩小学、实验小学、李瑞麟小学、富民小学、第十一小学金榜分校、江东学校、惠南学校、合生实验学校、惠兴小学、鸿昌小学、中洲实验小学、德威学校、金石学校、第十一小学方直分校、新湖小学、第十一小学(南校区)、翠竹学校、第十六小学、东升学校、惠州中学实验学校、惠台学校、第五中学(含小学部)、第一中学下埔校区等31所学校,须提供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按揭购房者需出示购房借款合同、交付首期款的发票及银行的交款记录>)。
3、《学籍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或本学期年级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