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育百科2023-04-10 10:39:51佚名

郑州市中原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告(中小学和幼儿园)

  中原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工作安排和中原区实际情况,现将中原区2023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欲在中原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户籍在中原区;

  (二)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在中原区;

  (三)目前就读高校在中原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

  (四)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中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中原区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省政府令163号))。

  听障人员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考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或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zlxz/)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中原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第一次认定

  1.网上报名

  时间:4月10—19日

  2.体检

  体检时间:4月18—20日

  体检医院:郑州市康复医院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3.网上审核

  时间:4月25—28日

  第一次网上审核对象为已经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在读研究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4月28日之前)补充上传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参加第二次认定。

  4.现场审核

  时间:4月27—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208室(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领取时间:5月18—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领取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

  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的申请人证书同时由中国邮政寄出。

  (二)第二次认定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9—21日

  2.体检

  体检时间:6月18—21日

  体检医院:郑州市康复医院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

  3.网上审核

  时间:6月27—30日

  第二次网上审核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有留言”,按照认定机构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无需现场审核。未在指定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日)补充上传材料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特别提醒: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和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7月2日前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

  4.现场审核

  时间:6月29—3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208室(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现场审核对象: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他人员无需现场审核。

  5.证书领取及发放

  领取时间:7月27—2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领取地点: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

  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选择邮寄的申请人证书同时由中国邮政寄出。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符合我区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选择中原区教育局。

  2.选择确认点。请申请人选择与自己身份一致的确认点,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审核。

  3.“请选择考试形式”。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4.“请选择是否在校生”。

  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无论今年是否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毕业证书。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3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7月2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5.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90K。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6.2023年上半年中原区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实行邮寄到付方式发放。“是否邮寄”请选择“邮寄”,并填写收件人正确姓名、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免影响您的证书邮寄。2023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选择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特别提示:

  1.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通过“申报提醒”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中“上传材料”栏目,上传以下认定材料之一:

  (1)户籍在中原区的,上传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原件或中原区集体户口原件。

  (2)在中原区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就读学校在中原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取得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通过“其他文件”栏目补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的申请人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体检

  申请人需到郑州市康复医院体检,否则无法识别体检结果,影响认定。申请人可以结合自己实际情况任选一个时间段参加体检。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

  体检表双面打印到1张A4纸上,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填写完整,粘贴与网报同底版照片,另外在体检表左上角再粘贴一张网报同底版的一寸彩照(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报送至我局,申请人无需再去医院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怀孕等人员胸透可以缓做,补做胸透后再到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http://jszg.zzteacher.com或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四)网上审核

  在网上审核阶段,中原区教育局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除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师范专业直接认定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外,其他申请人无需现场审核。

  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户籍是中原区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居住地在中原区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原区居住证原件;

  (3)目前在中原区高校就读的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中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中原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m.zz.bendibao.com/edu/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m.zz.bendibao.com/edu/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5.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无须申请人提交。

  (2)2015年(含)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A.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B.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比对核验,无须申请人提交。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6.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要求材料均为原件。所有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退还申请人。

  (五)认定结论、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网上审核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表示审核通过认定合格。

  (六)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两种发放方式:邮寄到付送达和现场领取。审核通过认定合格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到付申请人注意以下几点:

  1.邮寄资料为一证一表。2023应届毕业生邮寄地址请勿填写目前毕业高校,以免学校放假影响您的证书签收。

  2.申请人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错误、停机、空号造成的不能送达的情况,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

  3.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寄递业务由中国邮政负责。

  4.怀孕暂未做X线(胸透)检查的申请人,请勿选择邮寄送达。待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郑州市中原区教育局208室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棉纺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系电话:0371-6763402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版,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2023年4月8日

  附件:1

  郑州市康复医院教师资格体检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3年4月18—20日早上(07:00)

  第二次体检时间:2023年6月18—21日早上(07:00)

  体检地点:郑州市康复医院(一号楼一楼) 医院地址:颍河路与伏牛路口向东20米路北

  联系电话:18614982226 0371-67695894

  公交线路:52、66、83、102、210、281、S111、S112路

  三、体检须知

  (一)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己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证体检表》一张(体检表 A4 双面打印,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网报同底版照片,另外在体检表的左上角粘贴一张网报同底版1寸彩照,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的姓名)。

  (二)申请人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对不服从安排、 违规违纪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收费标准:171 元。体检交费采用现场交费形式, 推荐使用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

  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体检咨询电话:18614982226 0371-67695894

  (七)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保存并交至认定机构,申请人无需领取体检表。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 10 点

  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 10 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 8—12 小时(早晨空腹)。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最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必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

  7、怀孕申请人,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 勿做X线检查。

  8、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9、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必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10、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体检咨询电话:13614982226 ;0371-67695894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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