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莞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一)关于毕业证照采集、毕业申请的状态及审核结果,将在网上实时显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通过系统毕业管理模块查询相关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
(二)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交相关毕业材料,逾期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三)领取毕业证的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初,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的时间和地点。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须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页),考生须在代领委托书上签名按手印。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四)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具体安排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上办事服务系统公告。
(五)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23〕5号)的要求,本次毕业登记在专业调整过渡期内(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