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初中招生以小学对口直升为主,在班额不超标的情况下,可根据监护人拥有房产实际情况和学生志愿进行适当调配。
1.招生对象:具有我县常住户口或在我县居住且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本县异动学生
于2023年7月10日前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异动摸底并报县教科局普教办。跨县(区) 就读的初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返籍学生)于7月15日前持由毕业小学打印的学生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毕业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户口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手续到平定县教科局普教办登记安排就读,逾期不履行以上手续的不予办理。
3.所需资料:
(1)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2)学区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附购房完税票据);
4.资格审核:2023年8月15日前,县教科局对六年级毕业生信息进行复审。
5.导入时间:2023年8月16-18日,初中招生结果导入。
6.录取时间:2023年8月21日-23日,学校在网上调取新生学籍档案,与各对口小学完成学生和《小学毕业生花名表》交接工作,公示新生录取花名。
7.录取审核:县教科局普教办在8月24日-25 日,对各初中校招生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