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将通过“发布招生公告——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公布录取结果(电话通知)——报到注册”流程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托班2周半(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小班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满4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满5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招生计划
面向辖区内及外来务工子女进行招生,招生计划如下:
(如托班未达到开班人数将不开设,望悉知!)
三、招生范围
1.满足符合华电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一类)
2.满足符合华电小区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适龄幼儿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二类)
3.满足符合华电小区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三类)
4.三山街道周边户籍或外来务工子女幼儿。(四类)
四、招生程序
(一)启动宣传
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6月2日——6月5日在园宣传栏自取或扫码下载《芜湖市江洲新城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并填写相关信息。
(三)资料审核及要求
2023年6月6日——6月8日 7:50--16:30 芜湖市江洲新城幼儿园二楼,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1.《芜湖市江洲新城幼儿园入园预登记信息表》填写完整。
2.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及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口本首页、幼儿本人页)。
3.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原件)。
五、收费标准
保教费:根据《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芜湖市教育局、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芜湖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芜发改价格【2023】214号)文件要求:
保教费:1500元/学期。(坚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2023年秋季入学小班幼儿保育教育费按调整后标准执行,已入学幼儿保育教育费按原标准执行。)
托班、小班:
保教费 :1500元/人/学期
伙食费 :1100元/人/学期
中班、大班:
保教费 :900元/人/学期
伙食费 :1100元/人/学期
六、录取方式
1.幼儿园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的顺序录取,同等条件下按照现场预报名提交资料的先后顺序的方式确定入园幼儿。
2.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将结果进行公示,将以微信或电话通知被录取幼儿的入园相关事宜,最终录取情况以微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并张贴到公示栏中。
七、其他事项
1.家长要仔细阅读招生公告,了解报名流程及报名时间。
2.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教育文体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3.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
5.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6.监护人来园预登记时,请佩戴口罩,到指定地点有序排队现场报名,遵守园所的防疫规定。
7.幼儿园入园预登记报名表需自行来园领取并填写完整,于预登记当天和其他材料一同上交。
8.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教育文体局统筹安排。
9.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学位数未满,将适当放宽年龄发布补录公告进行再招生。
监护人来园现场审核时,请佩戴口罩。
八、咨询电话
刘老师18019509154
曹老师18010732161
龚老师13956636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