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分四个批次依次进行登记。第一批次“三对口”类,第二批次“户籍对口”类或“房产对口”类,第三批次“城区随迁子女毕业直升”类,第四批次“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学校在接收上一批次学生登记后,如有空余学位,将依次接收下一批次学生入学登记。
报名批次
(一)第一批次:城区“三对口”类;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三对口”转学
学生登记:5月23日上午9点~5月25日下午6点;学校在24小时内反馈材料核验情况。
登记方式:城区“三对口”类选择“公办入学”—“三对口”入口登记;申请就读民办学校选择“民办入学”;转学选择“转学”入口登记。
(二)第二批次:全县“户籍对口”类;城区“房产对口”类
登记时间:5月29日上午9点~5月31日下午6点;学校在24小时内反馈材料核验情况。
登记方式:
户籍对口类,选择“公办入学”—“户籍对口”入口登记;
房产对口类,选择“公办入学”—“房产对口”入口登记。
(三)第三批次:城区小学毕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登记时间:5月31日上午9点~6月1日下午6点;学校在24小时内反馈材料核验情况。
登记方式:选择“小升初”—“毕业直升”入口登记
(四)第四批次:“新进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
登记时间:
(1)信息采集登记时间:6月5日上午9点~6月7日下午6点;
登记方式: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口,填报基础信息
登记时间:
(2)公示学位时间:6月9日
(3)学位申报时间:6月10日上午10点
登记方式:选择“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口,申请就读学校
报名材料
城区随迁子女毕业直升
【适用对象】在城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
【对口学校】在实验小学、民德小学、青龙小学、紫金小学、中山外国语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二中入学;在杏家湾小学、云师附小、双江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一中入学;海峡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实验中学入学;北城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对口到初四中入学。如对口学校在前两批次学生报名后学位不足,则由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先满足本辖区对口学生、再接收其他区域学生”的原则接收。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农村“小升初”毕业直升参照执行。
新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适用对象】云阳县外户籍到云阳就读或云阳农村户籍到云阳城区就读。
【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各批次补充材料:县外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信息卡;插班生需提供学籍信息卡;如果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结婚证或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