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申报
为引导社会组织积极申报评估、提升等级社会组织覆盖率,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组织一次。
(一)评估标准
申报5A评估的适用《江苏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申报1-4A评估的适用《如皋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表》。
(二)申报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含正、反面)。
(三)申报时间
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自7月20日起至8月25日提交申报材料。
(四)评估权限与评估方式
如皋市民政局负责市属社会组织申报的1-3A等级评定工作(含复评),并将评定结果报南通市民政局备案。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申报4A以上等级(含复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初审和指导,并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南通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