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小学部2023年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车站路以东,中州路以北;
2.车站路以西,杏花村前街以北,货场路(接八一路)以南,焦枝铁路以东。
二、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别提醒:学生的户籍地址要与家庭住址保持一致。
三、提交资料
1)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需准备资料:
中心城区户口簿(与法定鉴户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与爷奶同住者须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证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一年以上的南阳中心城区的劳动就业合同(临时签订、虚假无效)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备齐以上证件的家长,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装入自备的档案袋,把学生资料卡(届时找工作人员领取)填写完整,贴在档案袋正面,到学校指定位置递交。
四、资料审查
1、8月10日:居住在新华西路以南、工业路以西、中州路以北、焦枝线以东的中心城区户口居民到学校提交资料。
2、8月11日:居住在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新华路以北、焦枝线以东的中心城区户口居民到学校提交资料。
3、8月12日上午:新华西路以南、工业路以西、中州路以北、焦枝线以东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
4、8月12日下午: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新华路以北、焦枝线以东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
五、时间安排
学校资格审查:8月13日——15日
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24日
公示:8月25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