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教育百科2023-07-31 23:16:24佚名

南阳十四中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初中部)2023年秋期新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武侯路以北,北京路—铁路以东,车站路以西,八一货场路(接八一路)以南;

  2.中州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八一路以南,车站路以东。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中心城区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30日零时—8月2日24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办法: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南阳教育网”进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操作步骤:

  网上报名地址:

  http://ywzs.jyt.henan.gov.cn 在左边“学生服务窗口”选择“初中招生信息服务”。

  步骤一: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进入新用户注册页面,一定要用学生的信息注册,不能用家长的。

  步骤二:选择报名点。在“选择报名点”栏内点击,选择“南阳市”,在“查询选项”栏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点击学校名称进行确定(一定要看清楚,校名相近的不能弄混了)。

  步骤三:设置账号和密码。账号设置:账号、密码自行设定,要简单易记,最好记在手机上或本子上。

  步骤四:用户登录。在“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后,登录服务平台。

  步骤五:完善学生信息。在服务平台点击“完善信息”,按照提示依次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后点击“保存”,网上报名流程结束。不用上传任何资料。

  四、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8月3日——4日

  (2)具体办法: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材料接收联系人为原毕业小学班主任。

  (3)资料要求:

  (一)户口本

  要求中心城区户口,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签、空挂无效。

  (二)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①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②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③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和单位的保障性住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④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五、资料审查

  审查时间:8月5日——8月15日

  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六、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时间:8月16日——8月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进行统筹均衡生源。

  七、公示

  公示时间:8月25日——8月28日。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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