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2023东海片区初中招生对象+条件
(一)学区户籍学生
1.硇洲镇六年级毕业生直升硇洲中学;东简街道办六年级毕业生直升东简中学;赤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赤岭小学初中;东山街道办、民安街道办的六年级毕业生的升学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在街道办事处监督下,由中学和中心校负责分配录取。
2.在区外要求回户籍地所属学区初中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下称“回读生”),可到所在地学区初中入学就读。
(二)政策优待适龄学生
非学区户籍政策优待适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就近入学。
1.征地搬迁类适龄学生
(1)中科炼化项目龙腾上村、下村,调青北园村、南园村、下篮仔村,调屋上村、下村等7条整村搬迁村庄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关于湛江钢铁基地搬迁户子女入学安置工作的意见(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中央商务区搬迁村南山村、配套产业园区搬迁村东参村的适龄儿童;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安全防护区红线图内德老村及东简圩搬迁户 “拆迁取得住房补贴或已经签订拆迁协议准备搬迁”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09〕34号)》和湛教〔2009〕61号的有关要求执行。未拆迁且未 签订拆迁协议的搬迁户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户籍学区学校安排入学。
2.政策优待的适龄学生
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需在学区入读的随迁适龄儿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5《湛江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学生清单》)。
(三)非学区户籍适龄学生
非学区户籍学生,在招生学校学位满足的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参照建成区积分制入学的方法进行积分入学(积分方法见附件《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片区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表》)的方法,可申请就近入学。
1.定居人员随迁子女。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拥有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与房产购买合同),有用电开户证明,与户主有直接亲属关系的随迁居住适龄学生。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3年6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学区有稳定职业工作,依法连续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缴纳社保费满2年及以上,且在申请就读学区有固定住所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截至2023年6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就读学区持有效的湛江市或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经营地在申请学区)满2年及以上的经商人员。且在申请就读学区内有固定住所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4.“七所八站”的在编在岗公职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是原指供电站、食品站、文化广播站、农机站、农科站、兽医站、航标站、公路站(道班),财政所、粮所、供销所、水产所、盐务所、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渡口所、邮电、水厂等单位的国家在编在岗公职人员。在申请就读 学区有固定住所,用电开户证明的随迁居住适龄儿童。
符合入学申请的适龄儿童,可登录我区的招生平台https://kfqzs.zjtad.cn进行入学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