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关于校外培训的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
寒假临近,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目前,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开始寒假招生培训。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帮助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地下黑机构违法违规收费”等损害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特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明确,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或生物、物理、化学)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能和广大教育工作者一起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国家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孩子过重学业负担,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不再安排孩子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
二、积极抵制非法培训
寒假期间是机构违规培训的高发期、易发期,非法培训机构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存在诸多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或安全事故,权益无法保障。希望家长朋友们精准识别,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均是违规培训,或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甚至转入“地下”开展培训等隐形变异类培训行为,或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均是违规行为。欢迎各位家长和社会人士积极举报。
三、正确缴费规避风险
家长不要选择未纳入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不要以现金、网络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缴入培训机构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拒绝商家以“多买多送”“打折促销”等手段进行大额预收费,更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预收培训费,家长交费时建议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缴纳,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签订正规合同
购买培训课程,务必索取正规发票,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切勿听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提防合同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坚决抵制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龙港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