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依据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津教规范〔2019〕10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的通知》(津教政〔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经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组评定,现将2023年河东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招生政策参考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适龄幼儿报名入园时,须提供河东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居民户口簿户主应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他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条件,招生对象需提供户籍、居住地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创造条件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不限户籍,需提供户籍、居住地和预防接种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