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学校入学要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详情如下:
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城区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其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新生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出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
(2)居住证:父母双方和随迁子女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
拓展内容:
在河间城区经商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提供:
(1)户口本: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学生父母页、适龄学生本人页),新生一年级适龄儿童的出生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
(2)2023年1月1日前办理的实体店营业执照、实体店门市内外正面照片各一张、租房协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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