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2.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3.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每个科目面试中,评委可根据考核过程实际情况,对考生考试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