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定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 2023年秋季一年级划片招生对象、区域范围、报名入学条件、报名登记时间、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报名地点、咨询电话等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划片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三、报名时间安排及所需证件
8月2日至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1、8月2日,北门街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复印件: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②适龄儿童的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及总司屯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2、8月3日,具备2023年1月1日前办结的辖区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注:合法房产必须是监护人自己房产)
符合以上条件我市户籍的报名需带以下资料: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名下合法的房产证明,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收据;②适龄儿童的户口本、预防接种证及总司屯卫生院开具的预防接种查验报告。
符合以上条件外市户籍的报名在以上基础上还需提供辖区内户籍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
3、8月4日上午,在辖区内租房务工、工作稳定的。
①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②适龄儿童户口本;还需提供辖区内法律认可的租住合同(合同必须是房产交易所开具的正规合同)和务工证明(监护人有合法稳定工作)等材料。由中心学校审核并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学校。
4、8月4日下午,处理招生入学中遗留的问题。
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1、辖区内户籍,为2023年1月1日前注册为辖区户籍。
2、合法房产,为2023年1月1日前办结的房产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协议等原件,需提供2022年取暖费原始收据及2023年1--6月份物业管理费原始收据。
3、合法稳定工作:单位工作证明、2023年7月1日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半年的工资流水;自主经商的提供2023年7月1日以前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以上所需证件,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装档案袋(自备)交学校留存备查。所有证件一定要真实,对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相关证件、发票、合同等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相关学校入学资格,列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咨询时间及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电话:15022330653 13473298690
注意:请符合条件的家长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按符合条件的报名时间节点按时报名,以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