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邓州市分配生录取资格和办法
分配生录取资格及办法:
1.分配生录取资格。分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该初中注册,并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符合要求;三、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内。
2.分配生录取办法。各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划定基准分数线,分数线以下10分确定为该高中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凡不能完成分配计划的学校,收回其剩余分配生指标,纳入高中统招生计划全市统一录取。
3.分配生资格审查办法。分配生的资格审查把关实行初中班主任、学校中招专干、校长和中心校中招专干、校长连带负责制。班主任、学校中招专干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