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山市南区第一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教育百科2023-03-27 17:14:01佚名

2023中山市南区第一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2023 年秋季学期南区第一幼儿园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2023年秋季学期招收4个小班,120 人;中班插班生8人大班插班生24人,计划招生合计 152人。

  二、招生对象及次序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小班: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南区户籍幼儿入户时间截至 2023 年4月5日,以户口本入户时间为准,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

  2.中班: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4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南区户箱幼儿入户时间截至2023年4月5日,以户口本入户时间为准,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

  3.大班: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5周岁的适龄儿章(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南区户籍幼儿入户时间截至2023年4月5日,以户口本入户时问为准,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

  (二)次序安排

  1.中澳滨河湾小区南区户籍(业主子女)的适龄儿童:本园在职教职工的适龄子女;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主要包括:符合国家、省和市政策性照顾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符合政干 (2013)138 号文件规定的军人适龄子女;符合中教体通 (2020)9号优待对象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2022)1号条件的人才适龄子女,符合中山组发 (2020)4 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持有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证及高层次人才证,并持南区街道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适龄子女,符合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号条件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由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出示公函)适龄子女;符合教民(2011)8号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粤组通 (2019)1号规定的援藏援疆照顾干部人才子女(提供本人所在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教师(2017)14 号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提供教师本人所在当地教育部门相关证明材料)的适龄子女(第一批)。

  2.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中澳滨河湾小区且为南区户籍业主的适龄子女(第二批)。

  3.南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中澳滨河湾小区非南区户籍业主的适龄子女(第三批)。

  4.法定监护人 (父母双方或一方) 在南区有房产 (住宅性质房产)的适龄子女(第四批)。

  (三)录取次序说明

  如第一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第一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则直接录取,剩余学位按批次进行摇号派位(如第一批报名人数不超计划招生人数,第二批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第二批采取摇号派位方式若第二批报名人数不超剩余学位数则直接录取,依次类推)。

  三、报名方式及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起至4月5日17:00止(报名不分先后顺序)。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登录网址http://183.237.23.233:8099/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双多胞胎在同一账号上登记信息),因南区中心幼儿园、南区第一幼儿园(中澳滨河湾小区)、南区第二幼儿园(悦盈新城小区)、南区第三幼儿园(福晨天地小区)、南区第四幼儿园(金水湾小区)南区第五幼儿园(祈安苑小区)等6所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同时进行,本次公办幼儿园报读可选择两所幼儿园报名(家长可选择填写一个志愿或两个志愿),每位监护人可根据幼儿所符合的批次,报读意向的幼儿园。填写两个志愿的,第一志愿为首选录取(按批次录取),若录取失败,视招生情况启动第二志愿的录取流程,若所报读的第二志愿幼儿园已录取满员(额满为止),则不再启动第二志愿的录取。

  (三)资料审核

  1.现场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 4月8日到指定地点(本校区)提交资料审核(资料清单详见附件)。幼儿园将所有报名信息与公安户籍部门校核,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儿童报名资格。2.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提供虚假资料不予登记审核: 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料,将视为主动放弃

  (四)审核公示

  1.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幼儿名单在本网站公示,请密切留意网站公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恕不另行通知。2.现场摇号派位方案公示

  (五)现场摇号派位

  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地点:南区第一幼儿园备注:摇号当天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家长代表到场监督。(六)摇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南区”微信公众号及“中山市南区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领取,请家长留意。

  五、其它事项

  (一)新生注册:新生注册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摇号派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收费标准:幼儿保教费按学期收取,收费标准以市发改部门文件为准。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托管费等) 根据实际按标准收取。

  (三)咨询方式:幼儿园工作日咨询电话:23333837

  (四)本招生公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山市南区街道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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