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14日进行。按《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要求,现将中山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中山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中山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学生证上所列“家庭居住地”为“中山”的考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中山户籍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