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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条“红线”
连云港市“双减”办发布公告,明确深入推进“双减”政策落实细则,要求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并划定六条“红线”:
1.学校师资红线:涉及机构资质、人员资质、时间安排、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
2.名头借口红线:涉及变相招生、培训夹带私货、线上网课等;
3.载体平台红线:涉及房屋租赁、广告发布、线上网课等;
4.学费学时红线:规定一次性不超过5000元,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5.违规处罚红线:可能涉及违法甚至刑事责任后果;
6.监护人红线:家校社科学合理协同育人。
连云港市“双减”办发布公告
为深入推进“双减”政策落实落细,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坚决防范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现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公告如下:
01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举办学科类培训;严禁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02
各类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中心”成长中心”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利用托管场地、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违规开展“一对一 “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不得以素质拓展、国学素养、思维训练、家庭教育指导、游学、研学、各类冬夏令营等名目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03
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网络平台运营者不得为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提供服务。家政服务机构禁止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
04
校外教育培训从业单位、相关组织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自身培训行为,切实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培训市场秩序。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收费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将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6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欢迎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参与监督,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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