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招生
采取电脑派位办法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须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民办学校不得接收无小学学籍的学生,无小学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初中学籍。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民办学校要积极主动向家长宣传我市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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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1.小学段: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含2017年8月31日出生)。
2.初中段:2023年小学毕业生。
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不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儿童无法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达不到入学规定年龄的儿童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