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不含按本市户籍对待),需联系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街镇出具《在京就读批准书》。
1.时间
2023 年 6 月 8 日-9 日,具体时间、要求及提交方式,咨询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2.材料
(1)自有住房的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6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
④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⑤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租住房屋的
①《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②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③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纸质材料提供到 2023 年 4 月);
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6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京劳动合同(法人的为营业执照)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 2023 年 4 月);
④三年级至五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12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一年级至二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 6 月至 2023 年 6 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⑤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电话(仅供参考)
4.以上学生年级指本学期所在年级。
5.家长持有《在京就读批准书》后,按转学工作安排向区教委提交申请。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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