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什么是平行志愿?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完成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平行志愿投档时如何进行排序?
(1)按类别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