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的社会人员;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宝鸡文理学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仅限在本校测试站报名测试);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51令)规定:“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测试计划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月9日17:00,报名人数800人。
(三)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电脑端网络报名,不支持现场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测试计划报满后,报名窗口将自动关闭。
报名完成后,请于测试日期前三天,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信息审核及缴费
(一)信息审核
应试人按照个人测试时间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携带护照),前往测试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缴费测试。
(二)缴费
测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的40元/人•次收取。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准考证测试时间现场缴费。
三、测试
(一)测试时间
报名测试时间为11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
宝鸡市教育中心传薪楼二层普通话水平测试室(地址:宝鸡市大庆路29号)。
(三)成绩查询与证书发放
1.成绩查询方式
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可查询。
2.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测试中心发放(发放时间一般在成绩公布30个工作日后)。
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测试中心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电子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携带有效证件
应试人参加测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填报信息准确
应试人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
(三)采集照片要求
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四)遵守考场纪律
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测试中心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中心认为有必要的,可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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