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01.梓潼学区公办初中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1)潼南一中、大佛中学、梓潼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烈士子女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具有梓潼、桂林学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潼南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02.桂林学区公办初中(实验中学)新生一年级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1.招收户籍在桂林街道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2.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03.城区公办初中如何招生?
城区公办初中采取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对象。其中梓潼和大佛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中学、潼南一中四个志愿;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实验中学、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中学、潼南一中五个志愿;符合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填报梓潼中学、大佛中学、潼南一中三个志愿。
04.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也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城务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但在梓潼、桂林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能否在城区初中学校申请就读?
根据摸底和学位测算,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只能满足辖区户籍、享受优惠政策和部分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读。因此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也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或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但在梓潼、桂林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或网上申报城区民办初中。
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符合进城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初中阶段采取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申请就读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01
务工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合法的工作证明、2023年1月1日至今在潼南工作的单位为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在潼南区人社局办理印证材料)、住(租)房证明;
经商类提供:2023年1月1日前在我区相应辖区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住(租)房证明。
02
区外户籍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03
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民办初中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实行同步招生。6月15日至19日,申请就读民办小学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或家长,需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当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于6月20日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完成后,学生及家长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
01.哪些类别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可享受国家政策?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潼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02.享受优惠政策子女入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列举以下4类:
(一)现役军人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入学儿童父/母亲所在部队服役证明;2.军官/士兵证;3.租/住房证明;4.户口簿。
(二)援藏干部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2.租/住房证明;3.户口簿。
(三)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2.租/住房证明;3.户口簿。
(四)政府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高管子女入学需提供材料
1.区经信委开具的审核证明;2.入学儿童父/母亲工作企业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入驻协议;3.入学儿童父/母亲在单位的正式任职文件;4.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5.工资表;6.企业职工通讯录;7.租/住房证明;8.户口簿。
城市建设拆迁户(不含征地)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如何就读?
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还房安置的,在还房辖区学校就读;属于货币安置已购房的,在购房辖区学校就读;不属于还房安置也未购房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外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属地学校就读。申请就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府或拆迁部门与入学儿童家庭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有入学儿童姓名);2.住房证明;3.户口簿。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需符合哪些条件?哪些学校可以接纳符合条件的转学生?
城区小学和初中转学需符合2个条件。一是2023年5月31日前户籍在相应辖区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二是辖区学校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
因辖区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无法接纳的小学转学生,由辖区学校负责对接城区有空余学位、可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桂林街道地区可到潼州小学申请就读,梓潼和大佛街道地区可到东安小学、青石小学和大佛小学申请就读;城区户籍的初中转学生,根据潼南一中、实验中学、梓潼中学、大佛中学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