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3天津红桥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预约登记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一)请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
(二)居住证持有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系统,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
(三)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红桥区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必须一致,天津市社保需连续缴至申请入学(转学)登记前且不少于半年(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2023年1月至6月)。
注:家长网上登记的手机号码需为天津本市号码并保持不变,开启短信接收权限,否则将无法收到通知短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居住证持有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