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省内部分高职院校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已参加2023年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填写《江苏省2023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于3月17日前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并交报考院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退役士兵考生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向院校提出报考申请,其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不作统一规定,录取要求由相关院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