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办法
小学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毕业生。
公办学校学生入学遵循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须6月30日前完成办理登记。
民办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和纪律要求,规范招生。
具体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前,各县区及义务教育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
2. 7月1—7日,“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正式开放,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开展入学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通过“连云港教育发布”公众号、连云港市教育局官网、“我的连云港”APP等途径注册、登录预报名系统,输入学生基本信息、监护人户籍信息、监护人房屋产权信息等进行网上信息登记(操作指南6月底发布)。公办、民办学校只能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登记,不得兼报。
3. 7月8日起,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实际需要到施教区学校审核材料(详见学校入学公告和招生简章)。
4. 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常见问题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何报名入学?
答: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7月1—7日期间,凭6月30日前办理登记的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通过“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在完成预报名系统信息登记后,根据实际需要到施教区学校审核材料,完成报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不统一,孩子能否报名入学?
答:本市户籍学生入学遵循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口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相一致原则。如有其他情况,请咨询属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条)。
3、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如何入学?
答: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应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具体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为准),携家庭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和与居住证住址相符并备案的房屋租赁契约及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审核且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4、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特殊需要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障碍程度较轻的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障碍程度中、重度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县区可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并统一纳入学籍管理。
5、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如果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如何办理?
答:确属身体状况等不可抗因素需延缓入学的,须由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所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按程序办理。具体流程详询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6、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入学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入学对象包括:
(1)烈士等优抚人员子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连公局〔2018〕172号)等有关规定,对烈士、因公牺牲或伤残、驻国家艰苦边远等地区及从事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警察等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
(2)驻连部队现役军人等子女。根据《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连政联﹝2015﹞1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和社会优待机制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24号)等,凡符合规定的驻连部队现役军人、救援消防人员等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3)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和《连云港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细则》(连委人才办﹝2022﹞8号)等,凡符合《连云港市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规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7、民办学校如何录取?
答:各民办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计划安排和纪律要求,原则上在审批地(县区域)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规范制定招生简章(方案),明确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时间安排、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
要向社会公开“三个承诺”,即不提前组织登记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评)面试(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7月1—7日,各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接受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连云港市新生入学预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登记。预报名人数未达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须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8、如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如何享受义务教育?
答:未被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被录取又放弃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9、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答:学校分班过程应邀请家长代表、社区代表等参与,分班结果要向社会公示,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划分或变相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夯实责任,加强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咨询电话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现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新生入学咨询电话公布如下。如有需要,请各位家长朋友拨打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施教区学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1.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电话:
东海县:87800783(小学)、87800782(初中)
灌云县:88115005
灌南县:83220177
赣榆区:86216725(小学)、86214194(初中)
海州区:83086812、85415895
连云区:82324943
开发区:82342078
徐圩新区:82256333
云台山景区:85726607
2.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咨询电话:
新海初级中学:81589111、81589150
新海实验中学:85680512
海州实验中学:85436807
连云港外国语学校:85680879
苍梧小学:81089021(东校区)、80309082(西校区)
师专一附小:85804210
师专二附小:85120321
师专三附小:85838561
3.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咨询电话:85822160、8582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