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蔡甸区消泗乡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01、新生类别
2017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符合我乡新生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我乡的,可在我乡对口入学。
2.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及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乡居住证(有效期内),由乡教育总支统筹安排。
3.户籍在我乡的留汉大学生,其子女入学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
4.我乡“拆迁户”子女,在原户籍地或户籍迁入地安排入学。
5.只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在我乡的,可申请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
02、登记方式
(一)线上平台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中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的适龄儿童,均应该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招生平台”)进行新生招生登记,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0时至2023年5月20日24时。
温馨提示:选择进入区级页面,请仔细阅读“政策规定”“平台操作一图看懂”“常见问题”“使用手册”等内容,并根据操作步骤提示逐一完成“登录注册”“填写信息”“确认提交”,按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图片。登记的信息在第一次提交后只能修改一次,请慎重填写并仔细核对,如确需修改,请再次登录后在填写信息页面点击【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修改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信息。
(二)线下现场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中第5条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可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到乡教育总支咨询点现场审核登记,由教育总支安排入学。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我乡咨询点:一、消泗中心小学(对应曲口片、港洲村、汉洪村、罗汉村、洪南村、渔樵村及消泗街社区)。二、九沟小学(对应九沟村、挖沟村)
温馨提示:如在入学招生平台上登记不成功的家长,可携带登记所需资料到对应咨询点现场咨询。
03、招生时间安排
(一)线上、线下登记
5月 5日至5月20日(线上平台登记)
5月15日至5月18日(线下现场登记)
(二)线下审核
5月21日至6月19日,乡教育总支、各学校对线上、线下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三)查看审核结果
6月20日后,家长可登录入学招生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查看入学安排
7月1日后,请家长到学校门口查看公示名单,或登录平台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领取通知书时间:2023年7月3日
(六)新生补录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日—31日到乡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04、登记所需资料
(一)我乡户籍类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我乡,且户籍、房产地址一致的。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2.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均在我区,但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3.乡内务工或经商流动人口。需提供资料: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居住证明。
特别提醒:在平台登记时,请在填写户籍(或房产)地址栏目里补充填写上“申请以户籍地址对口入学”或“申请以房产地址对口入学”。
(二)随迁子女类
1.监护人有我乡居住证(有效期内),且在我乡有房产。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2.监护人有我乡居住证(有效期内)。
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在我乡的劳动合同(或经营许可证)、租住合同。
(三)蔡甸区留汉大学生子女类
凡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乡的留汉大学生子女需提供:户籍资料(首页、孩子页、监护人页)。
(四)拆迁户子女类
蔡甸区内因拆迁原因,迁出原地的土地被征收人的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户口页和孩子户口页、拆迁证明。特别提示:在招生平台填报时,“居住类型”选择特殊情况,填写“拆迁户子女”,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产类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只有房产在我乡的,申请在房产所在地入学的,需提供的资料有:户籍资料(首页、监护人页、孩子页)、监护人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
温馨提示:
1.上传到入学招生平台中的各类证件必须采用原始证件拍照或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拍照,且需保持书面完整、清晰,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以免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2.线下登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请家长诚信填报各类信息,因信息填写不准确或填报虚假信息、提供假证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填报人本人承担。
4.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05、招生入学咨询点
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不含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