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区第八小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入学儿童、少年。本文件仅指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一年级、七年级)招生。
二、招生范围
城区八小:南桥店社区、丰泽苑社区居委会辖区
三、招生条件
城区适龄小学、初中学生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
(一)以住房手续入学人员子女
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2.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或公租房出租合同。
注:城区建校占地组子女(仅包括花洲实验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北京路学校占地组)提供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二)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必须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缴纳一年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凭据。
3.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或房管部门2023年6月30日前备案签发的连续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4.缴纳电费和水费的票据证明。
(三)非上述情况的学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就读。所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只能招收本乡镇区域学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8月21日—24日)。
1.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如实上传入学证件材料,所登记的信息和上传入学证件材料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同时,家长携带入学证件材料,到选定的报名学校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如果家长无法网上报名,可直接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学校由学校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资格审查(8月25日—28日)。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校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校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学校根据约定时间或电话通知,在入户调查时未予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的学生,视为不符合入学条件。
(三)公示通知(8月29日—31日)。学校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问题纠错,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