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23〕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大涌镇公办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总体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三)坚持科学规划、合理规模、控制班额的原则。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3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本市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大涌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拥有大涌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
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指标数为166人。初中一年级积分入学指标数为180人)。
招生规划
(一)小学644人
(二)初中572人
学位分配办法
(一)公办小学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生(分配办法见下文)。
(二)公办初中
第一批次:大涌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大涌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积分入围生。
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3日9时至6月1日18时。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招生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时核验信息。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幼儿园、就读小学核实更正,或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大涌镇为拟就读镇、招生对象为积分生。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和核验信息的,可于5月19日9时至6月1日18时到镇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大涌镇入学信息登记服务点设在“大涌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卓山中学北门侧),咨询电话18028378404, 黄老师。
(二)志愿填报
1. 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志愿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 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志愿,由大涌镇教育部门直接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招生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在6月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
大涌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教育部门在7月14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批次进行录取。
(五)入学注册
1.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镇街安排入学。
2. 大涌镇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6日9时至8月21日18时登录招生平台补报信息,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招生相关说明
(一)大涌镇户籍儿童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须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镇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在现就读幼儿园或到镇政府五楼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办理手续。
(二)兴涌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及户籍人员子女,原则上按居住地址就近入学(需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房产证明、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入户兴涌居委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户籍人员子女则根据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入户籍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三)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需要跨村(社区)就读,申请条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监护人任一方为申请学区内户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就读学区村(社区)证明、出生证等材料。
监护人持有申请学区内房产,需提供申请学区内房产证明(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由家长向现就读幼儿园领取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上交材料到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验核,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安排入读申请学校。
(四)按房产地址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监护人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须显示房产地址,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五)符合跨镇街就读条件学生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监护人房产证明相关材料。
房产必须是商品房、商住房或自建住房,取得该房房产产权证一年以上(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日)。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
住房证明(打印时间一周内有效,须显示房产地址,在大涌镇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六)积分生入围公示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家长领取《大涌镇2023年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志愿表》,家长填报后按指引上交。经镇教育招生审核小组验核,于7月初将名单下发到各学校,再由学校通知家长到已分配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小学积分入围生学位安排原则:
各公办小学第一批次学生安排后,其空余学位用于安排积分入围生。
按积分高低排序结合家长填报志愿安排学位(每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志愿)。
(七)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转学插班招生等造成学籍无法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家长和学校自负。
招生咨询
(一)中山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专栏网址:
https://www.zsedu.cn/node/24993.jsp
(二)镇招生咨询电话:
87122336(李老师、袁老师)
附件
扫码查看及下载《中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