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邹城小学入学条件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入学。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有效。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4、招生范围。
(1)市直小学。市直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详见→2023邹城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市直矿校(市鲍店矿校、市南屯矿校、市北宿矿校、市东滩矿校,下同)、市电厂小学招收学校所在矿区、电厂职工子女;可根据各自实际,招收驻地范围适龄儿童少年。
(2)农村小学。各镇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