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府新区民办初中招生入学现场审核安排
审核时间:5月28日-29日9:00-12:00;13:30-17:00
现场资料审核地点: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1号展厅2楼1号馆2F-04办公室(地铁1号线、18号线、6号线西博城站出口旁)。
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一)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
实行网上审核,若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已通过”,则无需再到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若平台显示审核结果为“待审核”,则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审核点现场审核资料。
(二)新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子女。
1. 企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劳动合同;
(3)社保清单;
(4)单位营业执照(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2. 个体工商户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营业执照;
(3)依法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 机关事业单位员工
(1)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2)职工证明信函(编外聘用人员须同时出具所签订的正式用工合同);
(3)编外聘用人员须提供社保清单;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由单位统一提交)。
其他事项
(一)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含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的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二)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小升初学位确认时间为7月8日至9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到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在入学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相关人员本次录取学校的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