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赵高(?-前207年),嬴姓,赵氏。秦朝二世皇帝时丞相,任中车府令,兼行符玺令事,“管事二十余年”。秦始皇死后,赵高发动沙丘政变,他与丞相李斯合谋伪造诏书,逼秦始皇长子扶苏自杀,另立始皇幼子胡亥为帝,是为秦二世,并自任郎中令。他在任职期间独揽大权,结党营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公元前208年又设计害死李斯,继之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迫秦二世自杀,另立子婴为秦王。不久被子婴设计杀掉,诛夷三族。
2、赵高从一名宦官起家,依仗着秦二世胡亥对他的宠信,把秦朝的暴虐色政推向了顶峰,从而加速了它的灭亡。故陆贾叹曰“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指秦灭亡);而《战国策》的编者刘向更是直言不讳:“秦信同姓以王,至其衰也,非易同姓也,而身死国亡。故王者之治天下在于行法,不在于信同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