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成化十三年(1477年)于东厂之外增设西厂。
2、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
3、西厂的成员和东厂一样都是由锦衣卫中选拔出来,宪宗钦定西厂所领缇骑(即锦衣卫校尉)的人数要比东厂多一倍,又把东厂与锦衣卫的职权包揽起来,它的职权比东厂和锦衣卫更大。而西厂的职务是侦查民臣的言行,并可以对疑犯进行拘留、用刑,西厂又把监狱以及法庭混为一体,而且可随意逮捕朝中大臣,可不向皇帝奏请。西厂作为一个短命的特务机构,前后只有两任提督,分别是汪直和谷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