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2021年12月26日23时30分起,将满洲里市南区街道、东山街道、兴华街道、北区街道、扎赉诺尔区第一街道、第二街道、第三街道、第四街道、第五街道、灵泉镇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自2021年12月27日20时起,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至此,内蒙古自治区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内蒙古自治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