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区新增限行道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市区原限行区域或路段的基础上,新增以下限行道路。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方大道新光路至临洪大道段、海滨大道海棠路至平山路段、云和路平山路至新光路段禁止货运车辆(蓝牌除外)、危化品运输车辆、教练车辆通行。
二、为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东方大道神泉路至新光路段禁止一切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教练车辆通行,其他机动车以下时段禁止通行:6:40~7:00.11:50~12:20.13:40~14:10.17:40~18:00.21:30~22:10;
五羊路港城大道至经六路段禁止一切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教练车辆通行,禁行时段为:6:30~19: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翰林路大港路至鸿海路段、瀚海路平山路至北崮山路段禁止一切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教练车辆通行,禁行时段为:6:30~19: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以上禁行规定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