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恢复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旅游市场实际情况,现就加强疫情防控,恢复进出内蒙古自治区跨省团队旅游活动,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和直辖市的区(县),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区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动态,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