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冰雪旅游线上补贴类消费券申请材料
1.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在不同时间段内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主体发放方案,入驻平台的吉林省冰雪企业名单、产品及售价,申请消费券金额;
(2)对应发放额度收据;
(3)定期(每周)数据调度表;
(4)消费券发放情况总结(包含发放情况、核销情况、消费带动情况等)。
2.支持方式:拟使用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以补贴OTA平台票价30%的方式,面向线上消费者发放吉林省内冰雪企业滑雪票、温泉票、门票补贴券。
第一期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第二期2024年2月10日至3月10日,具体以企业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发完即止。
3.申报主体:自愿提供优惠政策的全国性OTA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飞猪、携程、美团、乐冰雪等。
4.申报条件:申报平台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承诺提供相应对补资源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