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旅游年票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行的一项让利于民的惠民工程,旨在让衡阳市民充分享受衡阳旅游发展成果。为进一步规范年票使用、倡导文明旅游,现特发布文明使用旅游年票通告:
1、年票使用者必须遵守旅游年票管理办法及景区相关管理规定。
2、所有持年票游客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从指定年票验票通道进入景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年票),并主动接受验票,严禁从小道或其它便道进入景区。
3、年票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仿造、转借、验票时与所持证件不符等均视为无效。工作人员对持无效年票的游客有权拒绝进入景区并予以收缴。
4、年票使用者必须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管理,主动排队验票,主动礼让外地来衡游客,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漫骂、污辱,推打工作人员,违者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5、景区管理部门对不文明使用年票的游客,应积极主动向市年票办反馈,年票办核实后有权注销其年票使用权。行为恶劣的将列入不文明游客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购年票。
6、凡已购买年票者,均应接受本通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