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一、持有合肥市图书馆读者证均可接受合肥市图书馆提供的免费借阅服务。
二、所借书刊册数根据读者证借阅权限规定(共可借阅5册,含期刊合订本2册)。
三、所借书刊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30天。
四、逾期未还书刊或欠款者,不可再续借、外借书刊。
五、所借、续借书刊当天不可归还。
六、读者借阅前请检查所借书刊及其附件,如发现有污损现象,及时请工作人员加盖标记。污损、剪裁、撕毁书刊以及磁条信息码等,将按《合肥市图书馆书刊污损丢失赔偿标准》处理。
七、拖延、不归还图书馆文献将会影响个人征信。
八、读者应遵守合肥市图书馆相关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