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图书馆外借部图书借阅规则
1.本室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在馆内免证阅览,凭有效借阅证借阅图书。
2.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每册书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逾期按0.1元/天收费,请读者按时归还。持有逾期图书或逾期费未缴清的读者均不能继续借书,读者需要把已经逾期的书归还,并交清逾期费,才能继续借书。
3.馆藏工具书系统设为不外借,读者如需外借与工作人员联系。
4、办理外借手续时,请读者仔细查阅该图书有无破损和缺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由读者自负,并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5.外借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或未经借阅室工作人员许可,请勿擅自携带出馆。
6.请读者务必爱护每册图书书页上粘贴的条形码,以免影响图书借还。
7.如外借图书发生遗失、损毁、逾期等情况,一律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因特殊情况不能到馆借还图书,可在本馆网站上预约和续借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