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要求
申请人应该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申请人就职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含中央、省属驻淄企业及企业化运营的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另行规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就业登记后全职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自主申请:
(1)网上申请。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淄博百事通人才管理服务系统”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上传佐证材料:毕业证电子版、学位证电子版。
(2)现场申报。就职于市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现场申报;其它单位就业的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窗口申报。
主要申报材料:毕业证电子版、学位证电子版。
补贴待遇自就职后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