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促进自治区文旅消费市场加快恢复和扩大,推动自治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将开展2023年秋冬季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工作,9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23年秋冬季旅行社“引客入桂”补助办法》(可点击查看)。
补助时间范围: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补助对象:
2023年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经营数据并如实填报申报团队的行程安排、旅游合同等相关材料,在广西区内依法注册、运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补助类别和标准:
(一)旅游包机(切位)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包机或航班切位采取临时性补贴。旅行社一次性组织游客乘包机100人(含)以上;同一航班切位40人(含)以上;同一航班切位20人(含)-40人(不含)以内,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来桂旅游,在广西境内机场进港,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每架次包机给予2万元补贴,切位40人(含)以上的给予6000元补贴,切位20人(含)-40人(不含)的给予2000元补贴。
(二)旅游专列(包列、包车厢)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旅游专列、包列或包车厢采取临时性补贴。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游客500人(含)以上乘专列,组织游客300人(含)-500人(不含)以内包列,组织游客200人(含)-300人(不含)以内包车厢来桂旅游的,列车在广西区内入站,且游客在广西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时间不少于3晚的,专列每趟次给予8万元补贴,包列每趟次给予5万元补贴,包车厢每趟次给予3万元补贴。
(三)自驾团队补助:对旅行社组织的入桂自驾游采取临时性补贴。旅行社一次性组织5辆车(含)20人(含)以上的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包括境外)入桂自驾旅游的过夜团队,在广西游览2个以上A级收费旅游景区(所有人员在广西的时间行程完全一致,住宿在同一市县),车队在广西区内三星级(或同等档次)及以上旅游饭店住宿,住宿1晚的,给予旅行社每台车100元的补贴;住宿2晚的,给予旅行社每台车200元的补贴;住宿3晚(含)以上的,给予旅行社每台车300元的补贴。
补助实施程序: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于2023年11月23日、2024年1月15日前分两批完成旅游包机(切位)和旅游专列(包列、包车厢)及自驾游补贴申报组织和初核工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行动态审核,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全部补助资金审核,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规定完成资金支付工作。补助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支付,以各市文旅部门报送纸质初审材料寄送时间为依据,直至补助资金使用完毕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