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北省工业遗产名单的通知
冀工信科函〔2023〕4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河北省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冀工信科〔2022〕272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所有权人自愿申请、当地政府同意、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河北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活化利用方式,传承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推动工业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有机更新相结合,助力制造强省建设。
附件:第一批河北省工业遗产名单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