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要求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最新颁发的龙舟竞赛规则。
(二)参赛器材
1.传统27人龙舟赛:每条龙舟27人,其中:鼓手1人、舵手1人,锣手1人,划手24人,传统龙舟由各参赛队自备。为保持中华民族传统龙舟的项目特色,本次比赛在传统27人龙舟中舱处设1名锣手,各参赛队队旗应置于中舱锣架上,队旗尺寸标准建议为:宽0.7米,长1米。
2.传统12人龙舟赛:每条龙舟12人,其中: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传统龙舟由各参赛队自备。传统12人龙舟的舟长为11米±0.30米,舟宽(中舱最宽处)为1.00米±0.10米。
3.国标12人龙舟赛:每条龙舟12人,其中: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10人。国标12人龙舟由赛事组委会提供。
4.各参赛队自备参赛桨(材质不限)、锣、鼓、救生衣等,并须符合竞赛规则的相关安全要求。
(三)各参赛队需自行准备队旗及比赛服装,全队服装需一致。
(四)比赛过程中,各龙舟划手一律采用坐姿划桨,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五)比赛设置6条航道。
(六)比赛方法及抽签。
1.比赛采用预赛、复赛、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方式进行。
2.预赛分组及航道在赛前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通过抽签决定。
3.半决赛、小决赛、决赛的参赛航道通过抽签决定。
4.传统龙舟2000米环圈竞速:根据“传统12人龙舟赛(男子组)800米直道竞速赛”项目的最终名次,取得前十二名的赛队方可获得“传统12人龙舟赛(男子组)2000米环圈竞速赛”的参赛资格。若已获参赛资格的赛队弃权参加环圈赛,可由获得十二名以后的赛队(按名次循序)获得参加环圈赛的参赛资格。
(七)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或手动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