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活动范围
主要用于在我市注册的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电影院、书店、网吧、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及全域卡(惠工卡)合作景区、酒店等文旅单位、场所消费,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核销。
(2)活动对象
漳州地区于目标商户处进行商品或服务消费的云闪付APP用户(以用户手机位置显示为准),包括本地居民以及途经当地的旅行者等,对此将基于用户手机自身定位功能进行判别。
(3)领取和使用规则
1.用户登录云闪付APP,使用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扫一扫到店支付立享。
2.活动期间,用户在符合立减使用条件的文旅商家(场所、产品)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现场享受消费立减优惠。文旅惠民消费券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文旅惠民消费券。
3.四类线上文旅惠民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次支付限核销一张文旅惠民消费券,同一用户如同时领取多张(不同批次领取),将根据单笔实际支付金额优先抵扣力度最大的文旅惠民消费券。
4.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过期未核销的文旅惠民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
5.用户使用立减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或撤销,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消费优惠权益视为已使用,优惠金额也相应退回至优惠资金池。
(4)有效期限
首轮抢券(含现场及线上)有效期以自然日为周期,如5月19日启动活动,则有效期为5月19日-5月31日,过期作废。当期优惠活动结束若有结余资金,则转入下期使用,活动结束后视结余资金再行结算往来。